央广网合肥6月21日消息(记者刘军)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,为了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、改善大气环境,合肥市将开展第三批社会车辆“油改气”工作。第三批车辆“油改气”计划开放社会车辆5000辆、驾校教练车1000辆以及残疾人代步车100辆。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6月20日至30日,登录交警支队网站(www.hfjjzd.gov.cn),点击“合肥市油改气网上报名”专栏,进入申请填报页面,填报机动车和所有人信息。
合肥交警部门介绍,想要申请“油改气”的车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:
1、提出申请的机动车必须是合肥市区(不含四县一市)的三厢小型轿车;
2、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(不含营转非、出租转非);
3、机动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,且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年。网上报名截止后,交警部门将对提出申请的车辆进行资格审查,确保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属实、车辆符合申请资格。审查结果将在交警支队网站(www.hfjjzd.gov.cn)和市政府相关网站予以公布。7月28日交警部门将邀请合肥市气化合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、市公证处公证员到场监督,通过电脑公开摇号产生5000辆中签社会车辆,当场公布摇号结果,将中签结果公布在网站上,同时车主可通过“96598”电话查询。已中签的机动车辆申请人可以自行在网站www.hfjjzd.gov.cn下载打印《机动车油改气指标确认通知书》,携带通知书到认定资质的加装厂加装气体燃料专用装置,并在车身醒目位置喷涂“CNG”标志。
交警部门提醒,所有中签车辆在加装气体燃料专用装置、喷涂“CNG”后,10日内到车管所办理备案登记。并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提交以下资料:
(1)《CNG加装车合格证》原件(由省质监局审批核发的“油改气”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出具);
(2)《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》原件(由市质监局核发);
(3)气瓶生产厂家的气瓶安全检验报告及合格证;
(4)行驶证;
(5)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》;
(6)所有人身份证明。
“油改气”车辆年审时还需特别注意,车辆“油改汽”后,在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,机动车所有人除提交行驶证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外,还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《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》、《CNG加装车合格证》。车辆管理所审查各项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后,方可核发检验合格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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